第(2/3)页 果然,第二天追猎队再奔行百里,又找到了一片树皮,指向东北,上面的血字,还是“二”——看起来好像不对的样子,但所有人的表情都没有不对,眼睛更亮。 “看来还真是里程。”公孙覆脸上露出笑意,“我动敌亦动。好,二百里是吧,全进,明日可期。” …… 莫顿与他的鞮汗部,的确就在东北二百里外一片水洼边扎营。莫顿骑着马,亲自与哨骑登上北面高坡观看周边地势。 “牧草茂盛,山高林深,草原平缓,还有湖泊沼泽,真是一处好所在。”莫顿边看边赞,显然很是心动。不过,草原虽大,多已有主。这片地方那么好,要说没主,连他自己都不信,现在就看这片地方的主人实力如何了。 莫顿已决定不走了,若此地部落势大,则投靠之;莫实力相当,则分割之;若实力弱小,嘿嘿,那就对不住了…… 半个时辰后,哨探返回禀报:“大人,找到几个牧羊人,据他们说,这片地方,是属于一个叫乌丹支离的部落。” “乌丹支离?!”莫顿扯着胡须,翻了半天眼珠子,想起来了。当年他率阖部落勇士围攻东庚烽燧,就曾与几个乌丹支离人打过交道,似乎还是什么都尉……不过,草原上战战和和再寻常不过,当年交手非但不是坏事,反而是一个可以套交情的契机。而且据他所知,这个乌丹支离似乎也不是什么大部落,人数不多。当然,草原上的事谁也说不准,这都五年过去了,也许人家扩允了呢,得好生探探虚实。 “乌丹支离人在哪聚居?” “牧羊人说在北面,离这二百多里,不过……” “不过什么?” “据说在三十里外,有乌丹支离人的一个堡垒,时有乌丹支离人来巡守,有时来的还是都尉……” “走,看看去。” 莫顿率一众骑卫远去之时,里许之外,一个裹着厚厚破袍的人收回目光,压低帽沿,用脚踩着一大捆杂草,双手用力拉紧束条,甩手扛上肩。 这人走回营,经过一片屠宰场时,一个挟着咩咩叫的肥羊的壮汉四顾无人留意,迅向他靠近,低声道:“等会要宰羊了,今天是不是要写个‘一’字?” 那人摇摇头,抬手顶了顶帽沿,露出一双黑白分明的警惕眼睛:“不必了,莫顿不会走了。”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