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八十一章 好处?-《无敌巫医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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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天愣了一下,看着站在自己面前方志华,他想起了刚才看到报纸的和田的专访了,好像得一个叫方志华的人写的。

    “你是那个给和田写了专访的那个记者”

    “没错。”

    方志华得意地抬起下巴,“没错,是我。”

    方志华心里确实非常得意,对于一个记者来说最重要的是新闻,最近的这段时间他正在发愁没有什么新闻,突然之间一个朋友打电话给自己,说是有人想要一个专访。他了解了一个对方的目的之后拒绝了,他知道这样的事情敏感,但是后来对方说愿意五万块钱。

    这样一来他马心动了。

    如果没有钱,方志华当然要考虑一下这个事情,但是现在既然对方愿意出钱,那这个事情的敏感性反而成为值得冒险的关键点了越是敏感的事情越能够引起人们的注意。

    记者的行业里有一个说法,说的是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

    在对方愿意出钱的情况之下,方志华马同意了,同时,作为一名记者,他非常清楚到底怎么样才能够让专访更加具有轰动性。果然,虽然说报道才刚刚见报,他已经收到一些反馈,这些反馈非常的强烈,这让方志华相当的得意。

    这种既能够收钱同时又能够引起注意的好事情,实在是记者最喜欢的了。

    看到自己的专访迅速引起轰动,方志华马作出决定,找到丁雪玲,他知道如果自己能够采访到她的话,那绝对是会引起更大的轰动的。但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丁雪玲拒绝了自己的采访。

    方志华并没有此放弃,他发挥了记者最常用的招数,是死缠烂打,紧紧地跟着丁雪玲来了俱乐部,没有想到的是到了这里之后,发现不仅仅只有丁雪玲,还有两个自己不认识的男人。

    显然的是丁雪玲不想理会自己,前来的一个二十左右的毛头小伙子。

    “哦“

    赵天双眼一眯,他下打量着站在自己面前的方志华,闪过一道寒光,“你来干什么”

    赵天对于眼前的这个方志华一点好感也没有,专访他刚才已经看过了,绝对是属于那种挑事的写法,也是说眼前的这个叫方志华的人是想闹事的。

    “我想对你们进行一个采访,我想你们也知道,沪东日报是我们市里最大的报纸,如果你们接受了专访,对于提高你们的名气是有很大的帮助的。”

    赵天突然之间明白丁雪玲刚才为什么会生气了,眼前这个叫方志华的人的一副嘴分明是想找抽的,别的不说,光是那一幅施舍的样子让人想要把他给扔出去了。

    “呵呵呵。”

    赵天冷笑了几声,往前两步,站在方志华的面前,“看来你真的是为我们着想的啊”

    “那当然”

    方志华重重地点了点头,“正如我刚才所说的,这事情对于你们来说绝对是只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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