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7章、民以食为天1-《哈喽,猫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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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薯切丝放进面粉或成的疙瘩团,再丢进油锅炸成金黄色,张牙舞爪的样子像极了螃蟹,所以叫做炸螃蟹。这是家乡的特色美食,罗绛从没有在其他地方见到过。
与红薯有关的东西当然不能不说红薯糖稀,巨甜巨好吃!
罗妈妈蒸红薯的时候特地留了十来个又大又好看的红薯,放在粗布里挤出甜水,守在厨房慢慢熬出来一奶锅红薯糖稀。想吃的时候用勺,或者筷子绕一小坨出来就行,精细点的再加点干果也是不错的小吃。
罗绛现在就带着金恒盛和三个侄女蹲在仓库里偷糖吃。
“姑姑,先给金叔叔弄吧,我们自己来!”罗颖很懂事的让客人先来,她们三个已经吃了好几天红薯糖稀了,还忍得住。
“我先尝尝味道再说。”罗绛咽下泛滥的口水,小心翼翼的用筷子挑起一点糖稀,然后转动着筷子,直到红薯糖拉起的糖丝都断了才一口塞进嘴里。呜,好甜!
“好吃吧,奶奶说做这个太麻烦,姑姑你今年要回来过年她才做的,你明年还回来过年好不好?”罗锦很喜欢吃红薯糖稀,只可惜她满嘴蛀牙,凡是甜食都需要忌口,每次只能舔一滴滴过过嘴瘾。
“罗锦你不要挤我,姑姑给你们三个买了电动牙刷,早晚刷两次,吃完东西马上漱口。罗锦你要是表现好,姑姑就给你吃一大勺红薯糖稀。恒盛,快点,快点张嘴!”罗绛用勺刮了舀了大半勺,又撒了层花生、瓜子沫儿上去,用手接在那等金恒盛张口。
“我自己来吧。”金恒盛当着孩子的面有点拘谨,不能教坏祖国的花骨朵啊!
“叔叔快点,要掉啦!”罗旗急了,伸出双手接在罗绛的手旁边。
金恒盛只能一口含在嘴里。这是他吃过最甜的糖,比直接吃白糖还要甜,简直快达到金恒盛的极限。好在还不是极限,金恒盛慢慢品着味道,甜而不腻,好吃。
金恒盛吃完是三个小的吃,罗绛给罗锦的筷子上就沾了一点点,罗旗和罗颖的筷头上都有一个蚕茧大小的红薯糖稀,难得的是罗锦对罗绛的区别对待没有意见
罗绛对三个侄女从小就很严格,吃东西不许抢也不能吵嘴,要从小到大轮着来。罗颖曾经抗议过,为什么不是从大到小?罗绛就说妹妹小几岁,比你少吃了几年东西,当然应该从小的来。罗颖想不出反驳的道理,只能同意了。
一人吃了一遍后,罗绛就盖上盖子准备下楼,罗颖三姐妹也各抓了一把花生打算看电视的时候当零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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